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政策,稅務總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和填報説明進行修訂。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封面、《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企業基礎資訊表》(A000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資産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資産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軟體、積體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的表單樣式及填報説明進行修訂。
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的填報説明進行修訂。
三、本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中的上述表單和填報説明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