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收入種類 |
減免性質大類 |
減免性質小類 |
減免性質代碼 |
政策名稱及文號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優惠條款 |
減免項目名稱 |
狀態 |
關聯政策 |
6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提高居民收入 | 010105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9號 | 2009/1/1 | 第一條 | 停用 | |||
69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提高居民收入 | 010105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徵免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9〕198號 | 1999/8/1 | 第二條第(二)項 | 救災救濟糧免征增值稅優惠 | 停用 | ||
70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提高居民收入 | 010105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産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75號 | 2012/10/1 | 鮮活肉蛋産品免征增值稅優惠 | ||||
71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提高居民收入 | 010105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137號 | 2012/1/1 | 蔬菜免征增值稅優惠 | ||||
72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1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4 | 2012/12/31 | 第四、五條 | 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增值稅優惠 | ||
73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1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四、五條 | 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增值稅優惠 | ||
7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1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四、五條 | 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增值稅優惠 | ||
75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1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8/3 | 2016/12/31 | 第四條第1項 第五條第1、2項 |
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增值稅優惠 | ||
76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1011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徵免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9〕198號 | 1999/8/1 | 第二條第(二)項 | 救災救濟糧免征增值稅優惠 | |||
77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1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十五)款 |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優惠 | |||
7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1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四)款 | 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 | |||
79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1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五條 |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0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1011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2018/12/31 | 附件3第一條第(十六)款 | 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1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1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2第一條第(九)款第6項 | 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增值稅 | |||
82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37號 | 2013/8/1 | 2013/12/31 | 過渡政策規定第一條第(十二)、(十三)項 | 失業人員就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3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九)款第2項 |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四十)款第1項 | 軍轉幹部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5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三條第(一)款第2項 | 企業招用退役士兵扣減增值稅優惠 | |||
86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九)款第1項 | 企業安置隨軍家屬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7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四十)款第2項 | 企業安置軍轉幹部免征增值稅優惠 | |||
8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7〕92號 | 2007/7/1 | 第一、三條 | 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 | |||
89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幾個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4〕60號 | 1994/1/1 | 第二、三條 | 殘疾人專用物品免征增值稅優惠 | 停用 | ||
90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3 |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7〕67號 | 2007/7/1 | 停用 | ||||
91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4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單位是否可以同時享受多項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1號 | 2011/12/1 | 停用 | ||||
92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37號 | 2013/8/1 | 2013/12/31 | 過渡政策規定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條第(二)項 | 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 | ||
93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 | 2009/1/1 | 第十五條第(六)項 | 殘疾人專用物品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一)款 | 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5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二)款 | 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6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款 | 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7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四)款 | 婚姻介紹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五)款 | 殯葬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99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十九)款第5項 |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0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一)款 | 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1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六)款 | 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2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37號 | 2013/8/1 | 2013/12/31 | 過渡政策規定第一條第(十一)、(十四)項 | 失業人員就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3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執行邊銷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89號 | 2011/1/1 | 2015/12/31 | 第一條 | 邊銷茶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徵免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9〕198號 | 1999/8/1 | 第一、五條 | 糧食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5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儲備大豆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8號 | 2014/5/1 | 儲備大豆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6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企業增值稅徵免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9〕198號 | 1999/8/1 | 第五條 | 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7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二)款 | 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一條第(三十六)款 | 涉及家庭財産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免征增值稅優惠 | |||
109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彩票 | 030101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行福利彩票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59號 | 2002/1/1 | 第一條 | 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 停用 | ||
110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五條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1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五條 | 受災地區個體經營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2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五條第2項 | 受災地區個體經營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3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五條第2項 | 受災地區個體經營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4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5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3011607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16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1〕12號 | 2011/1/28 | 2015/3/30 | 第一條 | 個人銷售普通住宅營業稅減免 | ||
117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125號 | 2001/1/1 | 第一條 | 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營業稅 | |||
118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2013/12/31 | 第一條第一款 | 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19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3/9/26 | 第六條 | 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20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94號 | 2000/9/1 | 第一條 |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21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9 |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徵免營業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4〕69號 | 2004/6/7 | 第一條 | 停用 | |||
122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0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産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5〕172號 | 停用 | |||||
123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業教育等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62號 | 2011/1/1 | 第二條 | 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 | |||
124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七條 | 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25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9〕111號 | 2009/1/1 | 第二條 |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産、土地使用權符合特定條件的暫免征收營業稅 | |||
126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業教育等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62號 | 2011/1/1 | 第二條 | 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的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 |||
127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39號 | 2015/3/31 | 第一條 | 個人銷售普通住宅營業稅減免 | |||
128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七條 | 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29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1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 2016/2/22 | 第二條 |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 |||
130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93號 | 2004/1/1 | 2013/12/31 | 第一條 | 安置退役士兵就業新辦企業免征營業稅 | ||
131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 財稅〔2005〕18號 | 2005/3/1 | 第一條 | 停用 | |||
132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84號 | 2000/1/1 | 第一條 | 安置隨軍家屬就業新辦企業免征營業稅 | |||
133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26號 | 2003/5/1 | 第一條 | 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從事個體經營免征營業稅 | |||
134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減徵營業稅 | ||
135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84號 | 2000/1/1 | 第二條 |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免征營業稅 | |||
136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26號 | 2003/5/1 | 第二條 | 安置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新辦企業免征營業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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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30118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新辦企業招用退役士兵限額減徵營業稅 | ||
138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7〕92號 | 2007/7/1 | 第一條第一款 | 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減徵營業稅 | |||
139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員工制家政服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1〕51號 | 2011/10/1 | 2014/9/30 | 第一條 | 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40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3 |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徵管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7〕67號 | 2007/7/1 | 停用 | ||||
141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 | 2009/1/1 | 第八條第(一)項 | 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征營業稅 | |||
142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文化服務出口等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18號 | 2015/1/1 | 第二條 | 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營業稅 | |||
143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7〕92號 | 2007/7/1 | 第三條第一款 | 殘疾人個人提供勞務免征營業稅 | |||
144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7 |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 | 2009/1/1 | 第八條第(一)項 | 婚姻介紹免征營業稅 | |||
145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 | 2009/1/1 | 第八條第(一)項 | 殯葬服務免征營業稅 | |||
146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3012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員工制家政服務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9號 | 2014/10/1 | 2018/12/31 | 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 |||
147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4號 | 2011/1/1 | 2013/12/31 | 第一、二條 | 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減免營業稅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營業稅 |
||
148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派海員等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2〕54號 | 2012/1/1 | 第一條第二款 | 外派海員勞務免征營業稅 | |||
149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除高校畢業生以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扣減營業稅 | ||
150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營業稅 | ||
151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安置失業人員就業企業扣減營業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範圍的通知》 財稅﹝2015﹞77號 | |
152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30136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低保及零就業家庭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扣減營業稅 | ||
153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30199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建築安裝工程和服務收入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字〔1998〕87號 | 1998/1/1 | 第一條 | 世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營業稅 | |||
154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彩票 | 040101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行福利彩票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2〕59號 | 2002/1/1 | 2007/12/31 | 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 |||
155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汶川地震災區農村信用社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3號 | 2009/1/1 | 2013/12/31 | 受災地區損失嚴重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汶川) | |||
156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1/1 | 2014/12/31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玉樹) | ||
157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1/1 | 2014/12/31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舟曲) | ||
158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5/12/31 | 第一條第1項 | 受災地區損失嚴重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蘆山) | |||
159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第一條第(二)項 | 停用 | ||||
160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8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第1項 | 受災地區損失嚴重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魯甸) | ||
161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09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一條第2項 | 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蘆山) | ||
162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10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7/12/31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蘆山) | ||
163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11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5/12/31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蘆山) | |||
164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1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8/3 | 2016/12/31 | 第一條第2項 | 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魯甸) | ||
165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1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1/1 | 2018/12/31 | 第一條第3項 | 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魯甸) | ||
166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401161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五條第1項 | 受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魯甸) | |||
167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 | 停用 | |||
168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停用 | |||||
169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94號 | 2000/9/1 | 2007/12/31 |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在指定的委託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 |||
170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2〕12號 | 2012/1/10 | 停用 | ||||
171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65號 | 停用 | |||||
172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4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五條 | 停用 | ||
173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4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 ||
174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4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9〕70號 | 2008/1/1 | 第一條 |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 停用 | ||
175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4012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 2000/10/1 | 2007/12/31 | 停用 | |||
176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4012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生産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通知》 財稅〔2011〕81號 | 2011/1/1 | 2015/12/31 | 第一條 | 符合條件的生産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 ||
177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4012704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 | 2008/1/1 | 第三十條第二款 |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 1.減免性質代碼0401270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0號)第一條 | ||
178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4013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4號 | 2011/1/1 | 2013/12/31 | 第二條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 ||
179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4013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1/1/1 | 2013/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 | 停用 | |
180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4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範圍的通知》 財稅﹝2015﹞77號 | |
181 | 企業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40136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徵企業所得稅(高校畢業生就業)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擴大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適用人員範圍的通知》 財稅﹝2015﹞77號 | |
182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二條 |
其他地區地震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3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二條、第四條第2項、第五條第2項 | 玉樹地震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4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二條 | 舟曲地震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5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 2011/9/1 | 第五條第二項 | 其他自然災害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6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五條第2項 | 蘆山地震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7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5011607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8/3 | 2016/12/31 | 第二條 第五條第2項 |
魯甸地震受災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88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125號 | 2001/1/1 | 第三條 | 個人出租房屋減徵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189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8/3/1 | 第二條第一項 | 個人出租房屋減徵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190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4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徵管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7〕33號 | 第三條 | 個人轉讓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191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42號 | 2010/1/1 | 第五條 | 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及因拆遷重新購置安置住房,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 | 停用 | ||
192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五條 | 拆遷補償款免稅 | 停用 | ||
193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5〕45號 | 2005/3/22 | 第一條 | 拆遷補償款免稅 | 停用 | ||
194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六條 | 低保家庭領取住房租賃補貼免稅 | 停用 | |
195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5011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4〕20號 | 1994/5/13 | 第二條第(六)項 | 個人轉讓5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個人所得稅 | 1.減免性質代碼0501170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房屋有關稅收徵管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3號)第三條 | ||
196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5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隨軍家屬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84號 | 2000/1/1 | 第二條 | 隨軍家屬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個人所得稅 | |||
197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50118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26號 | 2003/5/1 | 第一條 | 軍轉幹部從事個體經營免征個人所得稅 | |||
198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50118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
199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7〕92號 | 2007/7/1 | 第四條 | 殘疾人減徵 | 停用 | ||
200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 2000/10/1 | 第二條 | 向老年服務捐贈稅前扣除 | 停用 | ||
201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0號 | 第一、二、三條 | 停用 | ||||
202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財稅字〔1999〕267號 | 1999/10/8 | 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個人賬戶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203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40號 | 2011/1/1 | 第一條 | 工傷保險免稅 | 停用 | ||
204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6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殘疾人所得徵免個人所得稅範圍的批復 》 國稅函〔1999〕329號 | 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 | 停用 | ||||
205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8號 | 2008/3/7 | 第一條 | 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免稅 | 停用 | ||
206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 2011/9/1 | 第七項 | 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稅 | 停用 | ||
207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 財稅〔2011〕62號 | 2011/9/1 | 第一、二、三條 | 停用 | |||
208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50127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8號 | 2011/9/1 | 第五條第一項 | 殘疾、孤老、烈屬減徵個人所得稅 | |||
209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4號 | 2011/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210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2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9〕178號 | 1999/10/1 | 停用 | ||||
211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3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0〕77號 | 2000/6/1 | 解除勞動合同當地工資3倍以內免稅 | 停用 | |||
212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徵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157號 | 2001/10/1 | 解除勞動合同當地工資3倍以內免稅 | 停用 | |||
213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214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一條 | 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1.減免性質代碼0501360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第一條第(十三)項第1目 | |
215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停用 | |
216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1.減免性質代碼05013607,《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第一條第(十三)項第1目 | |
217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50136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低保及零就業家庭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個人所得稅 | ||
218 | 個人所得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5019902 |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103號 | 停用 | |||||
219 | 資源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6011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五條 | 地震災害減免資源稅 | |||
220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7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
221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7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
222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7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四條第1項 | 受災地區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23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7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一條 | 扶持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24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70118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二條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25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5〕186號 | 2006/1/1 | 2008/12/31 | 扶持失業人員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
226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4號 | 2011/1/1 | 2013/12/31 | 扶持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
227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除高校畢業生以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28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一條 | 除高校畢業生以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29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30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2項 | 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服務外)招用失業人員,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31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32 | 城市維護建設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70136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二條 | 吸納就業企業限額減免城市維護建設稅 | 停用 | |
233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8011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三條 | 地震毀損不堪和危險房屋免房産稅 | |||
234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8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三條第5項 | 受災地區因自然災害損毀的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35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8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三條第5項 | 受災地區因自然災害損毀的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36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8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5項 | 蘆山因災損毀的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37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8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5/1/26 | 2016/12/31 | 第三條第5項 | 魯甸因災損毀的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38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8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125號 | 2001/1/1 | 第一條 | 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免征房産稅 | 1.減免性質代碼0812991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三)、(四)項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向職工出租的單位自有住房房産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4號) | ||
239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8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第一項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免征房産稅 | |||
240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8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3/9/26 | 第六條 | 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房産稅 | ||
241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8011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七條 | 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産稅 | ||
242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8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七條 | 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産稅 | ||
243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8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 2000/10/1 | 第一條 | 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44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80199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産品批發市場 農貿市場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68號 | 2013/1/1 | 2015/12/31 | 第一條 | 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45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801990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産稅暫行條例》 國發〔1986〕90號 | 1986/10/1 | 第六條 | 企業納稅困難減免房産稅 | |||
246 | 房産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80199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行農産品批發市場 農貿市場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1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一條 | 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産免征房産稅 | ||
247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受災地區建設安居房所簽訂的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免征印花稅 | |||
248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受災地區建設安居房所簽訂的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免征印花稅 | |||
249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3項 | 受災地區建設安居房所簽訂的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免征印花稅 | ||
250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四條第3項 | 財産所有人向受災地區捐贈所立書據免征印花稅 | ||
251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三條第3項 | 受災地區建設安居房所簽訂的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免征印花稅 | |||
252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 2008/11/1 | 第二條 | 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 |||
253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第(四)項 | 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 |||
254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3/9/26 |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印花稅 | |||
255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一條 | 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稅 | |||
256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二條 |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印花稅 | ||
257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第(四)項 | 對開發商建造廉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印花稅予以免征 | |||
258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二條第(二)項 | 免征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印花稅 | |||
259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三條 | 對公共租賃住房雙方免征租賃協議印花稅 | ||
260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二條 |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印花稅 | ||
261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901171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三條 | 對公共租賃住房雙方免征租賃協議印花稅 | ||
262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9012701 |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88)國稅地字第025號 | 1988/12/12 | 第三條 | 房地産管理部門與個人訂立的租房合同免征印花稅 | |||
263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9012702 |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88)國稅地字第025號 | 1988/12/12 | 第六條 | 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免征印花稅 | |||
264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0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三條第(五)款 | 受災地區安居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受災地區損毀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
265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0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三條第(五)款 | 受災地區安居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受災地區損毀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
266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0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五)款 | 蘆山地震安居房用地及損毀的土地免土地稅 | ||
267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0011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六條 | 地震造成納稅困難免土地稅 | |||
268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0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5/1/26 | 2016/12/31 | 第三條第(五)款 |
魯甸地震安居房用地以及損毀土地免土地稅 | ||
269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0〕125號 | 2001/1/1 | 停用 | ||||
270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第(二)款 |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及佔地免土地稅 | 停用 | ||
271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2/9/26 | 第一條 | 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
272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42號 | 2010/1/1 | 2013/7/4 | 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 |||
273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一條 |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土地稅 | |||
274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一條 | 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免土地稅 | ||
275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0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一條 | 公共租賃住房用地免土地稅 | ||
276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10012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121號 | 2010/12/21 | 第一條 | 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用地減免土地稅 | |||
277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10012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0〕97號 | 2000/10/1 | 第一條 | 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土地免土地稅 | |||
278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00199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産品批發市場 農貿市場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68號 | 2013/1/1 | 2015/12/31 | 第一條 | 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地免土地稅 | ||
279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0019902 |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89)國稅地字第140號 | 1989/12/21 | 第五條 | 農貿市場(集貿市場)用地免土地稅 | |||
280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0019903 |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 (89)國稅地字第140號 | 1989/12/21 | 第七條 | 落實私房政策後的房屋用地減免土地稅 | |||
281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00199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98號 | 2015/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 ||
282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00199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行農産品批發市場 農貿市場房産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1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一條 | 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地免土地稅 | ||
283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1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三條第1項 | 受災地區安居房建設用地轉讓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84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1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三條第1項 | 受災地區安居房建設用地轉讓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85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1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1項 | 受災居民安居房建設用地轉讓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86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1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三條第1項 | 受災居民安居房建設用地轉讓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87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 2008/11/1 | 第三條 |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 |||
288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2013/9/28 | 第一條第(三)項 | 轉讓舊房作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89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3/9/26 | 第四條 |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90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8號 | 1994/1/1 | 第八條第(一)項 | 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土地增值稅減免 | |||
291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財法字〔1995〕6號 | 1994/1/1 | 2008/11/1 | 第十二條 | 個人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 | ||
292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42號 | 2010/1/1 | 2013/7/4 |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93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二條 | 轉讓舊房作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94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四條 | 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95 | 土地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1011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四條 | 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
296 | 車船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20116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 | 2012/1/1 | 第四條 | 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的,減免車船稅 | |||
297 | 車船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20116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七條 | 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的,減免車船稅 | |||
298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用於搶險救災新購特種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 |||
299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防汛專用等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財稅〔2001〕39號 | 2001/3/16 | 第一條 | 防汛車輛 | |||
300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4 |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及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2004〕160號 | 停用 | |||||
301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1年防汛專用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財稅〔2011〕43號 | 2011/6/10 | 2012/5/31 | 防汛車輛 | |||
302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四條第4項 | 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 | ||
303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3011607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4/8/3 | 2016/12/31 | 第四條第4項 | 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 | ||
304 | 車輛購置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30199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地區計劃生育流動服務車免稅車輛車型的通知》 財稅〔2010〕123號 | 停用 | |||||
305 | 耕地佔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4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三條第2項 | 震後重建住房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免征耕地佔用稅 | ||
306 | 耕地佔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4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三條第2項 | 災後重建住房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免征耕地佔用稅 | ||
307 | 耕地佔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4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2項 | 震後重建住房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免征耕地佔用稅 | ||
308 | 耕地佔用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4011605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三條第2項 | 震後重建住房在規定標準內的部分免征耕地佔用稅 | |||
309 | 耕地佔用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140199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1號 | 2008/1/1 | 第十條第(二)項 | 耕地佔用稅困難性減免 | |||
310 | 契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5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第三條第4項 | 對受災居民購買安居房免征契稅 | ||
311 | 契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5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第三條第4項 | 對受災居民購買安居房免征契稅 | ||
312 | 契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5011604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第三條第(四)款 | 蘆山地震災民房屋免征契稅 | ||
313 | 契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5011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62號 | 2008/5/19 | 第四條 | 因地震滅失住房重新購買的住房減徵或免征契稅 | 停用 | ||
314 | 契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15011606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5/1/26 | 2016/12/31 | 第三條第(四)款 | 魯甸地震災民房屋免征契稅 | ||
315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137號 | 2008/11/1 | 2010/10/1 | 第一條 | 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 | ||
316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産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字〔1999〕210號 | 1999/8/1 | 2010/10/1 | 第一條 | 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及銷售積壓空置的商品住房,免征契稅 | ||
317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 財稅〔2000〕130號 | 2000/11/29 | 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 | 停用 | |||
318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4〕134號 | 2004/8/3 | 第三條 | 已購公有住房補繳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免征契稅 | |||
319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007/8/1 | 第一條第(五)項 | 經營管理單位回購經適房繼續用於經適房房源免征契稅 | |||
320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軍建離退休幹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涉及契稅的通知》 財稅字〔2000〕176號 | 2000/6/7 | 軍建離退休幹部住房及附屬用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稅 | ||||
321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8號 | 2010/9/27 | 2013/9/26 | 第三條 | 經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的免征契稅 | ||
322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劃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42號 | 2008/11/25 | 自然人與其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無償劃轉免征契稅 | 停用 | |||
323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94號 | 2010/10/1 | 第一條第(一)項 |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 | |||
324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4號 | 1997/10/1 | 第六條第(二)款 | 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 | 1.減免性質代碼1501170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財稅〔2000〕130號) | ||
325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42號 | 2010/1/1 | 2013/7/4 | 第三、四、五條 | 支援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稅 | ||
326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三條 | 經營管理單位回購改造安置住房仍為安置房免征契稅 | |||
327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號 | 2013/12/31 | 夫妻之間變更房屋、土地權屬或共有份額免征契稅 | ||||
328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財法字〔1997〕52號 | 1997/10/1 | 第十條 | 土地使用權、房屋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不相等的差額徵收 | |||
329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公共租賃住房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2號 | 2013/9/28 | 2015/12/31 | 第三條 | 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 | ||
330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財法字〔1997〕52號 | 1997/10/1 | 第十五條第(一)款 | 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減免契稅 | |||
331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4號 | 1997/10/1 | 第六條第(三)款 | 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減徵或免征契稅 | 1.減免性質代碼1501160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認真落實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62號)第四條 | ||
332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94號 | 2010/10/1 | 第一條第(一)項 | 個人購買90平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減按1%徵收 | |||
333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1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四條 | 棚戶區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減按1%徵收契稅 | |||
334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0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四條 | 棚戶區購買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減半徵收契稅 | |||
335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五條 | 棚戶區被徵收房屋取得貨幣補償用於購買安置住房免征契稅 | |||
336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2013/7/4 | 第五條 | 棚戶區用改造房屋換取安置住房免征契稅 | |||
337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5〕139號 | 2016/1/1 | 2018/12/31 | 第三條 | 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 | ||
338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 2016/2/22 | 第一條第(一)項 |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及以下減按1%徵收契稅 | |||
339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 2016/2/22 | 第一條第(一)項 |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上減按1.5%徵收契稅 | |||
340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 2016/2/22 | 第一條第(二)項 |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及以下減按1%徵收契稅 | |||
341 | 契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1501172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23號 | 2016/2/22 | 第一條第(二)項 | 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90平米以上減按2%徵收契稅 | |||
342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61011601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59號 | 2010/4/14 | 2012/12/31 |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貨物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征教育費附加 | |||
343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61011602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舟曲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0〕107號 | 2010/8/8 | 2012/12/31 |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貨物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征教育費附加 | |||
344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61011603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蘆山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8號 | 2013/4/20 | 2015/12/31 | 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將貨物捐贈給受災地區的免征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45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610118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4〕93號 | 2004/1/1 | 2013/12/31 | 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 | |||
346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610118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調整完善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42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一條 | 扶持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限額減免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47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0〕84號 | 2011/1/1 | 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免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48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除高校畢業生以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49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9/12/31 | 第一條 | 除高校畢業生以外的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50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一條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51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39號 | 2014/1/1 | 2016/12/31 | 第二條 | 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服務外)招用失業人員,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52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53 | 教育費附加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61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12/31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2項 | 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服務外)招用失業人員,扣減教育費附加 | 停用 | |
35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三條第(一)款第1項 | 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增值稅優惠 | |||
355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5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三條第(二)款第1項 | 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扣減增值稅優惠 | |||
356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 2016/5/1 | 附件3第三條第(二)款第2項 | 招錄重點群體就業扣減增值稅優惠 | |||
357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款 | 隨軍家屬就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 ||
358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一)款 | 軍轉幹部就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 ||
359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軍轉擇業 | 010118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二)款 | 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免征增值稅優惠 | ||
360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0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二條第(二)款 | 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 | ||
361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2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增值稅優惠 | ||
362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3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1項 | 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增值稅優惠 | ||
363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再就業扶持 | 010136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三)款第2項 | 失業人員再就業增值稅優惠 | ||
364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4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3〕106號 | 2014/1/1 | 2016/4/30 | 《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五)款 | 世界銀行貸款糧食流通項目免征增值稅優惠 | ||
365 | 營業稅 | 改善民生 | 住房 | 03011708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房建生活單位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94號 | 2011/1/1 | 第一條 | 經批准改制的鐵路房建生活單位為鐵道部所屬鐵路局及國有鐵路運輸控股公司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6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52號 | 2016/5/1 | 第一、三條 | 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 |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社會保障 | 01012717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52號 | 2016/5/1 | 第八條 | 殘疾人個人提供勞務免征增值稅優惠 | ||||
印花稅 | 改善民生 | 救災及重建 | 09011607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援魯甸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5〕27號 | 2016/12/31 | 第四條第3項 | 對財産所有人捐贈給受災地區或受災居民所書立的産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 | ||||
增值稅 | 改善民生 | 其他 | 01019909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邊銷茶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 財稅〔2016〕73號 | 2016/1/1 | 2018/12/31 | 邊銷茶免征增值稅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