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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发布日期:2022-06-10 19:19        来源:

  【事项名称】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申请条件】

  依法为税务机关代售印花税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填报《印花税票代售报告表》,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结报税款,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一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21)12366

  【办理流程】

  【代售人注意事项】

  1.代售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代售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代售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代售人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需专户存储。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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