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咨询
发布日期:2022-06-10 15:28 来源:
【事项名称】
网络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网络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1.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网页端或 WAP 端、“12366 纳税服务”APP、微信和支付宝“12366 智能咨询”小程序获取服务。
2.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对外服务渠道获取网络咨询,如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微信、微博等。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智能咨询:即时办结。
2.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3.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无
【办理流程】
【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网络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