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热词:
上海城市精神: 海纳百川 追求卓越 开明睿智 大气谦和
注:点击左方圆形图标
可展开或隐藏办税指南菜单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发布日期:2022-06-10 12:46        来源:

  【事项名称】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申请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3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

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021)12366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