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天然氣增值稅申報
【事項名稱】
原油天然氣增值稅申報
【申請條件】
合作油(氣)田的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填報《原油天然氣增值稅申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向稅務機關進行原油、天然氣增值稅納稅申報。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辦理材料】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納稅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複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6.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合作油(氣)田的原油、天然氣按期申報繳納增值稅,納稅期限可以是 1 日、日、5 日、10 日、15 日或 1 個月。鋻於每月實際油價一般在次月 10 日左右才能確定,因此採用按期納稅的納稅人,應自確定的納稅期限期滿之日起 5 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海上自營油(氣)田比照上述有關規定執行。納稅期限遇最後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一日;在期限內有連續 3 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8.納稅人有多繳稅金,又存在欠稅,可辦理抵繳欠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