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資訊變更
發佈日期:2022-06-10 11:42 來源:
【事項名稱】
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資訊變更
【申請條件】
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資訊發生變化的,應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資訊變更,稅務機關接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變更資訊,經納稅人確認後更新系統內的對應資訊;經納稅人申請,也可由稅務機關發起變更。其中,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業主姓名、經營範圍不能由稅務機關發起。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3.《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 7 號公佈,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 號、第 44 號、第 48 號修改)第二章
【辦理材料】
兩證整合個體工商戶資訊變更無需提供材料。
【辦理地點】
2.此事項可同城通辦。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