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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重大變化報告
發佈日期:2022-06-10 14:40        來源:

  【事項名稱】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重大變化報告

  【申請條件】

  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生産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 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報告,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設定依據】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30 號公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號修改)第九條

  【辦理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數量

備註

 

 

 

 

1

核定徵收企業生産經營範圍、主營業務發生

1

  

重大變化等情況説明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實行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主營項目應為納稅人所有經營項目中,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支出額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動力數量所佔比重最大的項目。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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