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稅三方(委託)劃繳協議
發佈日期:2022-06-10 12:46 來源:
【事項名稱】
銀稅三方(委託)劃繳協議
【申請條件】
納稅人需要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費的,可以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署委託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或委託劃轉稅款協議,實現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費、滯納金和罰款。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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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託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委託劃轉稅款協議書)》 |
3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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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 |
1 份 |
查驗後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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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納稅人可通過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獲取《委託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委託劃轉稅款協議書)》文本。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