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
【事項名稱】
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
【申請條件】
因稅務機關誤收,或繳費人多繳而産生的應退還給繳費人的費款。
【設定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療保障局 關於平穩有序做好社會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後徵繳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180號)
【辦理材料】
1.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退費報送資料清單(繳費基數調低退費)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註 |
1 |
營業執照複印件 |
1份 |
|
2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單位繳費人、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適用)》 |
2份 |
系統中一式兩份列印,繳費人蓋章後退還一份 |
3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職工明細)》 |
2份 |
系統中一式兩份列印,繳費人蓋章後退還一份 |
4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書 |
1份 |
|
5 |
工資單、工資發放憑證或其他可證明實際工資性收入的材料 |
1份 |
|
6 |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與應退費款內容相關的資料 |
1份 |
非必報 |
2.單位社會保險費退費報送資料清單(用人單位多繳退費)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註 |
1 |
營業執照複印件 |
1份 |
|
2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單位繳費人、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適用)》 |
2份 |
系統中一式兩份列印,繳費人蓋章後退還一份 |
3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職工明細)》 |
2份 |
系統中一式兩份列印,繳費人蓋章後退還一份 |
4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書 |
1份 |
|
5 |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與應退費款內容相關的資料 |
1份 |
非必報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備註 |
1 |
營業執照複印件 |
1份 |
|
2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表(單位繳費人、靈活就業人員、城鄉居民適用)》 |
2份 |
系統中一式兩份列印,繳費人蓋章後退還一份 |
3 |
建安項目合同複印件 |
1份 |
|
4 |
社會保險費退費申請書 |
1份 |
|
5 |
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記載與應退費款內容相關的資料 |
1份 |
非必報 |
4.注意事項:存在特殊情形的,繳費人需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人社費管理客戶端、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繳費基數調低退費稅務部門核驗時間為10個工作日,人社部門核驗及退費時間以人社部門為準;
用人單位多繳退費稅務部門核驗的時間為3個工作日,人社部門核驗及退費時間以人社部門為準。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繳費人注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繳費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繳費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複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4.對於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人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繳費人提交的退費申請材料並核驗後將退費資訊傳遞給人社部門,由人社或醫保部門將款項退還繳費人,並定期將已辦理的退費資訊傳遞至稅務機關進行退費銷號。用人單位多繳退費由人社部門進行實質性審核,繳費基數調低退費由稅務部門進行實質性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