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注:點擊左方圓形圖標
可展開或隱藏辦稅指南功能表
扣繳義務人報告自然人身份資訊
發佈日期:2022-06-10 12:14        來源:

  【事項名稱】

  扣繳義務人報告自然人身份資訊

  【申請條件】

  扣繳義務人首次向自然人納稅人支付所得,應于次月扣繳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告自然人納稅人提供的身份資訊。

  被投資單位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在次月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股東變動資訊及股東變更情況説明。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

  3.《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年第 67 號發佈)第二十二條

  4.《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8 年第號發佈)第五條

  【辦理材料】

  1.首次向自然人納稅人支付所得的扣繳義務人:

  2.發生個人股東變動或者個人股東所持股權變動的被投資單位: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注意事項】

  1.文書表單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

  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2.扣繳義務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扣繳義務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複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簽章。

  4.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薪金所得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

  5.納稅人基礎身份資訊、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等內容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於次月扣繳申報時向稅務機關報告。

  6.由扣繳義務人報告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資訊計算稅款、辦理扣繳申報,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資訊。納稅人發現扣繳義務人提供或者扣繳申報的個人資訊、支付所得、扣繳稅款等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有權要求扣繳義務人修改。扣繳義務人拒絕修改的,納稅人應當報告稅務機關。

  7.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可以要求自然人納稅人修改。自然人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報告稅務機關。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