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票代售報告
發佈日期:2022-06-10 19:19 來源:
【事項名稱】
印花稅票代售報告
【申請條件】
依法為稅務機關代售印花稅票的單位或者個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填報《印花稅票代售報告表》,向稅務機關報告並結報稅款,或者填開專用繳款書直接向銀行繳納。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十一條
【辦理材料】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繫電話】
(021)12366
【辦理流程】
【代售人注意事項】
1.代售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代售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4.代售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代售人所售印花稅票取得的稅款,需專戶存儲。不得逾期不繳或者挪作他用。